美国证监会(Security Exchange Commission)在2013年公布了以下这则关于利用EB-5投资移民项目诈欺的投资者警告,提醒外国投资人应小心审核无论直接或经由区域中心投资的项目。请大家对此则证监会原始讯息中文翻译不流畅的多多包涵。
投资者警告
利用移民投资项目的投资骗局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 Office of Investor Education and Advocacy 和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共同发佈本次投资警告,告诫个人投资者警惕那些利用移民投资项目,亦即『EB-5』,进行的欺诈性投资骗局。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 (SEC) Office of Investor Education and Advocacy 和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知悉一些投资骗局是针对那些想通过移民投资项目(EB-5)寻求成为永久的、合法的美国居民的外国国民。与管理EB-5 项目的USCIS紧密协作,SEC采取紧急强制措施,叫停涉嫌通过EB-5进行欺诈的證券发行专案。EB-5项目为能够證明其投资可以为美国创造工作岗位 的特定外国投资者,提供了在美国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的一种可能途径。公司所有者向USCIS申请成为EB-5 项目的指定『区域中心』。
这 些『区域中心』提供在可能涉及證券发行的『新工商企业』中投资的机会。通过EB-5项目,外国投资者在美国投资了一定的具有风险的资金,并创造或保留了最 低数量的就业机会,就有资格申请条件性合法永久居留权。两年的条件性居留期末,如果该外国投资者能證明达到了创造工作岗位的要求,他/她就有资格申请撤销 对他们的合法永久居留权的诸多限制条件。然而,该项目并不保證通过EB-5项目进行投资的外国投资人能获得美国签證或者成为合法的美国永久居民。更多详 情,敬请参阅USCIS网站www.uscis.gov的EB-5移民投资者部分。一个企业经USCIS指定成为区域中心的事实并不意味著USCIS、SEC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就批准了其提供的各种投资专案,或者已经以其他形式表达了对其投资质量的观点。
SEC和USCIS知悉以滥用EB-5项目为手段而进行欺诈性的證券发行的企图。最近的一起SEC v. Marco A. Ramirez, et al.案中,SEC 以及USCIS共同阻止了一起涉嫌投资骗局,SEC声称该骗局中包括USA Now区域中心在内的被告人,向投资者虚假承诺5%的投资回报以及有机会获得EB-5签證。该推销商涉嫌在USCIS指定其企业成为
区 域中心之前就招揽投资者。SEC声称,虽然被告人告知投资人在USCIS批准其公司有资格进行EB-5 项目之前,他们的资金会由託管机构保存,但被告人却将投资人资金挪作己用,例如向其Cajun主题餐厅提供资金。根据SEC的起诉状,投资者通过USA Now区域中心进行的投资,连条件性签證都没有得到。
在另一起SEC v. A Chicago Convention Center, et al.案 件中,SEC 以及USCIS共同阻止了一起涉嫌1.56亿美元的投资骗局。SEC声称,某一个人和其设立的几个公司在芝加哥的『World’s First Zero Carbon Emission Platinum LEED certified』酒店和会议中心,使用虚假和误导性的资讯招揽投资者,虚假地宣称其公司已取得所有必要的建築许可證,还宣称该工程获得了几个主要连锁 酒店的支持。根据SEC的起诉状,被告人承诺投资者,如果EB-5签證申请被拒签,他们为投资而支付的所有行政费用将会被返还。被告人涉嫌在USCIS审 批签證申请之前,就花掉了投资人支付的90%的行政费用,其中一些挪作己用。
对於任何投资,仔细研究与EB-5相关的发行很重要。可采取下列步骤:
确认其是否为USCIS指定的区域中心。
如果意在通过某个区域中心进行投资,请在USCIS网站www.uscis.gov核查最新的区域中心列表。如果该区域中心不在列表中,须特别谨慎。即使该中心在列表中,也须甄别USCIS是否已经支持该中心及其提供的所有投资项目。
索取其向USCIS提交的各种文档影本。
区域中心必须向USCIS提交一份初始申请表(Form I-924),以获得USCIS的批准和指定,且在每个日曆年末须提交一份资讯搜集补充表。请向该区域中心索取其向USCIS
提交的此类表格和补充档的影本。
索取书面形式的投资资讯。
向该发行人索取一份投资发行备忘录或私募备忘录。仔细考察,并研究类似专案来评估其提案。若有疑虑,请仔细询问。如果不瞭解档中的资讯,抑或发行人不愿回答您
的问题,或回答不能令您信服,请勿投资。
查询是否向推销商支付费用。
如果应该有独立的顾问、律师或机构推荐或承销该项投资,查询在推荐该项投资中,他们期望得到多少资金报酬或何种利益报酬。如果推销商的资讯与投资发行备忘录
或私募备忘录中的资讯不一致时,请持怀疑态度,并谨慎对待。
寻求独立的验證。
确认关於该投资的声明是否真实。例如,如果该项投资设商业地产的建设,核查市政档案,确认发行人是否已经取得适当的许可證明,以及国家或当地地产税的评估是否与该区域中心进行的地产开发价值相符。如果有其他公司参与了该工程,请径直去那些公司确认。
调查结构风险。
请了解,您可能投资了一家新设立的、无任何资产担保的商业企业,其旨在向其他公司提供用於开发各类项目的贷款。请仔细调查各类贷款档和发行专案陈述,确认该贷款是否安全,有任何担保物向投资者质押。
考察专案开发人的经济动机。
EB-5 项目区域中心负责人和专案开发人常向其经营的各个工程进行资本投资。甄别中心负责人和专案开发人是否在该工程中直接投资,他们的经济动机可能并不与该
专案的成功相关。
寻找欺诈的警示信号。
如果您发现欺诈的任何迹象,请务必警惕。
承诺会获得签證或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
通 过EB-5项目进行投资的投资者只是有资格申请条件性签證,但并不能确保获得USCIS签发的签證或进而撤销申请永久居留权的各项限制条件。USCIS通 常会仔细审核每个签證申请,条件不符合的申请会被拒签。保證获得签證或绿卡、允诺获得签證或绿卡的时间都是欺诈的警示信号。
保證投资回报或投资无风险。
通过EB-5项目进行的投资肯定在投资回报上有风险。若向您保證投资回报,或告知您将返还一部分投资金额,请警惕。
过於稳定的高投资回报。
投资倾向於随时间推移而忽高忽低,高投资回报的投资尤其如此。若某项投资不顾整体市场情况而宣称能提供或持续产生高投资回报率,请警惕。
未经註册立项的投资项目。
即 使一个区域中心可能是由USCIS指定的,很多区域中心提供的大多数新商业企业投资机会并未在SEC或在各个州的管理机构註册立项。一旦某个證券发行专案 未经註册立项,发行人就不会向投资者提供诸如公司管理、产品、服务以及註册所需的财务状况證明等关键资讯。这种情形下,投资者需获得关於该公司的其他资 讯,説明确认该投资机会是否是善意、真实的。
未经许可的销售商。
联邦或州證券法律要求提供和推销投资项目的投资专业人士及其事务所应获得许可资格或经过註册。被指定为区域中心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许多欺诈性的投资项目就牵涉了没有许可资格的个人或未经註册的事务所。
由相同的个人经营的多层级的公司。
一 些EB-5区域中心投资专案由多层级的不同公司构成,而此类公司却由相同的个人经营。这种情形下,请确认利益衝突是否已充分披露并且减少到最低程度。如果 您通过EB-5项目进行的投资结果却是一个欺诈性的證券发行项目,您不仅损失了金钱,还失去了获得在美国获得合法的永久居留权的途径。因此,在您投资前, 在您还希望成为一个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时,请审慎考察EB-5投资项目。
近年来,USCIS 和SEC建立了强大的夥伴关係,重点保證EB-5 项目的真实性。两大机构就发行的专案在特定範围内、按照既定的方案相互协调,并共同投身於公众参与活动,在专案开发人和投资者中提高有关专案发行的意识。 本次投资者警告是双方就促进EB-5 项目真实性所作努力的又一明證。
投资者警告
利用移民投资项目的投资骗局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 Office of Investor Education and Advocacy 和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共同发佈本次投资警告,告诫个人投资者警惕那些利用移民投资项目,亦即『EB-5』,进行的欺诈性投资骗局。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 (SEC) Office of Investor Education and Advocacy 和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知悉一些投资骗局是针对那些想通过移民投资项目(EB-5)寻求成为永久的、合法的美国居民的外国国民。与管理EB-5 项目的USCIS紧密协作,SEC采取紧急强制措施,叫停涉嫌通过EB-5进行欺诈的證券发行专案。EB-5项目为能够證明其投资可以为美国创造工作岗位 的特定外国投资者,提供了在美国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的一种可能途径。公司所有者向USCIS申请成为EB-5 项目的指定『区域中心』。
这 些『区域中心』提供在可能涉及證券发行的『新工商企业』中投资的机会。通过EB-5项目,外国投资者在美国投资了一定的具有风险的资金,并创造或保留了最 低数量的就业机会,就有资格申请条件性合法永久居留权。两年的条件性居留期末,如果该外国投资者能證明达到了创造工作岗位的要求,他/她就有资格申请撤销 对他们的合法永久居留权的诸多限制条件。然而,该项目并不保證通过EB-5项目进行投资的外国投资人能获得美国签證或者成为合法的美国永久居民。更多详 情,敬请参阅USCIS网站www.uscis.gov的EB-5移民投资者部分。一个企业经USCIS指定成为区域中心的事实并不意味著USCIS、SEC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就批准了其提供的各种投资专案,或者已经以其他形式表达了对其投资质量的观点。
SEC和USCIS知悉以滥用EB-5项目为手段而进行欺诈性的證券发行的企图。最近的一起SEC v. Marco A. Ramirez, et al.案中,SEC 以及USCIS共同阻止了一起涉嫌投资骗局,SEC声称该骗局中包括USA Now区域中心在内的被告人,向投资者虚假承诺5%的投资回报以及有机会获得EB-5签證。该推销商涉嫌在USCIS指定其企业成为
区 域中心之前就招揽投资者。SEC声称,虽然被告人告知投资人在USCIS批准其公司有资格进行EB-5 项目之前,他们的资金会由託管机构保存,但被告人却将投资人资金挪作己用,例如向其Cajun主题餐厅提供资金。根据SEC的起诉状,投资者通过USA Now区域中心进行的投资,连条件性签證都没有得到。
在另一起SEC v. A Chicago Convention Center, et al.案 件中,SEC 以及USCIS共同阻止了一起涉嫌1.56亿美元的投资骗局。SEC声称,某一个人和其设立的几个公司在芝加哥的『World’s First Zero Carbon Emission Platinum LEED certified』酒店和会议中心,使用虚假和误导性的资讯招揽投资者,虚假地宣称其公司已取得所有必要的建築许可證,还宣称该工程获得了几个主要连锁 酒店的支持。根据SEC的起诉状,被告人承诺投资者,如果EB-5签證申请被拒签,他们为投资而支付的所有行政费用将会被返还。被告人涉嫌在USCIS审 批签證申请之前,就花掉了投资人支付的90%的行政费用,其中一些挪作己用。
对於任何投资,仔细研究与EB-5相关的发行很重要。可采取下列步骤:
确认其是否为USCIS指定的区域中心。
如果意在通过某个区域中心进行投资,请在USCIS网站www.uscis.gov核查最新的区域中心列表。如果该区域中心不在列表中,须特别谨慎。即使该中心在列表中,也须甄别USCIS是否已经支持该中心及其提供的所有投资项目。
索取其向USCIS提交的各种文档影本。
区域中心必须向USCIS提交一份初始申请表(Form I-924),以获得USCIS的批准和指定,且在每个日曆年末须提交一份资讯搜集补充表。请向该区域中心索取其向USCIS
提交的此类表格和补充档的影本。
索取书面形式的投资资讯。
向该发行人索取一份投资发行备忘录或私募备忘录。仔细考察,并研究类似专案来评估其提案。若有疑虑,请仔细询问。如果不瞭解档中的资讯,抑或发行人不愿回答您
的问题,或回答不能令您信服,请勿投资。
查询是否向推销商支付费用。
如果应该有独立的顾问、律师或机构推荐或承销该项投资,查询在推荐该项投资中,他们期望得到多少资金报酬或何种利益报酬。如果推销商的资讯与投资发行备忘录
或私募备忘录中的资讯不一致时,请持怀疑态度,并谨慎对待。
寻求独立的验證。
确认关於该投资的声明是否真实。例如,如果该项投资设商业地产的建设,核查市政档案,确认发行人是否已经取得适当的许可證明,以及国家或当地地产税的评估是否与该区域中心进行的地产开发价值相符。如果有其他公司参与了该工程,请径直去那些公司确认。
调查结构风险。
请了解,您可能投资了一家新设立的、无任何资产担保的商业企业,其旨在向其他公司提供用於开发各类项目的贷款。请仔细调查各类贷款档和发行专案陈述,确认该贷款是否安全,有任何担保物向投资者质押。
考察专案开发人的经济动机。
EB-5 项目区域中心负责人和专案开发人常向其经营的各个工程进行资本投资。甄别中心负责人和专案开发人是否在该工程中直接投资,他们的经济动机可能并不与该
专案的成功相关。
寻找欺诈的警示信号。
如果您发现欺诈的任何迹象,请务必警惕。
承诺会获得签證或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
通 过EB-5项目进行投资的投资者只是有资格申请条件性签證,但并不能确保获得USCIS签发的签證或进而撤销申请永久居留权的各项限制条件。USCIS通 常会仔细审核每个签證申请,条件不符合的申请会被拒签。保證获得签證或绿卡、允诺获得签證或绿卡的时间都是欺诈的警示信号。
保證投资回报或投资无风险。
通过EB-5项目进行的投资肯定在投资回报上有风险。若向您保證投资回报,或告知您将返还一部分投资金额,请警惕。
过於稳定的高投资回报。
投资倾向於随时间推移而忽高忽低,高投资回报的投资尤其如此。若某项投资不顾整体市场情况而宣称能提供或持续产生高投资回报率,请警惕。
未经註册立项的投资项目。
即 使一个区域中心可能是由USCIS指定的,很多区域中心提供的大多数新商业企业投资机会并未在SEC或在各个州的管理机构註册立项。一旦某个證券发行专案 未经註册立项,发行人就不会向投资者提供诸如公司管理、产品、服务以及註册所需的财务状况證明等关键资讯。这种情形下,投资者需获得关於该公司的其他资 讯,説明确认该投资机会是否是善意、真实的。
未经许可的销售商。
联邦或州證券法律要求提供和推销投资项目的投资专业人士及其事务所应获得许可资格或经过註册。被指定为区域中心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许多欺诈性的投资项目就牵涉了没有许可资格的个人或未经註册的事务所。
由相同的个人经营的多层级的公司。
一 些EB-5区域中心投资专案由多层级的不同公司构成,而此类公司却由相同的个人经营。这种情形下,请确认利益衝突是否已充分披露并且减少到最低程度。如果 您通过EB-5项目进行的投资结果却是一个欺诈性的證券发行项目,您不仅损失了金钱,还失去了获得在美国获得合法的永久居留权的途径。因此,在您投资前, 在您还希望成为一个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时,请审慎考察EB-5投资项目。
近年来,USCIS 和SEC建立了强大的夥伴关係,重点保證EB-5 项目的真实性。两大机构就发行的专案在特定範围内、按照既定的方案相互协调,并共同投身於公众参与活动,在专案开发人和投资者中提高有关专案发行的意识。 本次投资者警告是双方就促进EB-5 项目真实性所作努力的又一明證。